
更新和變革
去年底盧匡平神父在《公教報》寫過一篇文章,談及更新和變革的問題,今次我想舊話重提,與讀者分享一下自己的意見。更新運動在教會歷史殊不陌生,其實傳統靈修生活的每天省察,參加退省甚至修和聖事都與更新有直接關係。習慣成自然,因循苟且是人人無法逃避的陋習,所以我們生活了一段日子後,需要靜下來,重新檢討過去,策劃未來。為個人是這樣,團體就更加重要了。
教區更新運動進行得如火如荼,我不想做個潑冷水的人。不過說句老實話,我總覺得這些做得很好的工作太過「唯心」,似乎偏重個人內心的皈依,忽略了架構和制度上毛病。擧兩個生活和教會的例子。比方這個主日在長洲避靜很成功,神父真的指導有方。幫我了解到為甚麼結婚未夠半年便與太太常常吵嘴。我辦了個妥當告解,並在聖體面前決志要痛改前非,這一切多麼感人!可惜現實殘酷,不出一個星期,我又重蹈覆轍,故態復萌。痛苦之餘,我質問何人?
原來問題關鍵就在於更新之後的變革。既然神師給指出自己和太太不和的原因完全在於彼此生活習慣的差異,我便需要面對現實,從這方面下手。配偶是個早睡早起、喜歡寧靜的人;我却是隻不折不扣的貓頭鷹,每晚聽不到「歡樂今宵再會」便好似未念晚課一樣,渾身不快,晨早鬧鐘當然失效,待太太動起肝火我才肯下牀。內心知道對不起妻子,却是毫無作用,要緊的是我肯改變嗎?
同樣,教會在許多事情上原本可以做得更好,可惜……比方申請在聖堂結婚的手續漏洞很多,時間安排太密,禮儀進行好像趕貨,婚前輔導只是勸勉而非硬性規定等……結果給人的印象是聖堂一如結婚公司,多多益善,却忽略了對新人的培育。今天對國教會硬性規定,婚前六個月登記,必需參加婚前輔導講座,出席率合格才准許在教堂擧行婚禮。規例一嚴,人才懂得重視珍惜,理由多麼簡單。時至今日,反觀港九各堂區,仍是各自各為政,我行我素。或許更新「唯心」的後果是不觸及人的利害關係,大家可以客客氣氣,最多在禮儀中互求寬恕。但變革則牽連太大,可能犠性自己的利益,不談為妙!
八五年二月十一日加州柏克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