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淺談禮儀
不少教外朋友對教會禮儀生活感到陌生,這點並不出奇,但最可惜是許多教友亦對這件與自己信仰生活息息相關的事表現得一知半解。其實中文「禮儀」一詞翻譯得不如理想,往往給人一個錯誤的看法:「禮儀」就是禮節和儀式這麼簡單。原來「禮儀」的希臘原文有互相服務的意思。基督徒的生活不是單元化的,他們透過團體生活要給世界帶來光明和希望。這個互相服務不會停滯在共同崇拜上主的行動,却包括了日常生活的每一環節。誠於中 ,形於外。擧一些消極的例子:一個在參與禮儀時十分熱心的教友,竟然一出聖堂便責駡鄰人;或者一位很有經驗主持禮儀的神父,彌撒後會向做錯一點儀式的輔祭大發脾氣。這都會令人有矛盾的感覺。
我記得羅國輝神父講解禮儀時用的比喩很貼切:禮儀就是照明世界的燈籠。它存在的基本意義是要在黑暗地方發出光亮和指引道路。這兒顯示出兩種必然的因素,即外在的行動和內心的境況。好比中秋節的走馬燈,裝飾美觀不在話下,但人未將它放在顯眼地方,然後點起燈蕊使其運行,燈本身決不能放出異彩。同樣,擧行禮儀的地方——聖堂——佈置得美倫美奐很合理,但主持和參與禮儀的司祭和信友才是禮儀的核心,因為燈籠的外表絕對無法取代那發出光亮蠟燭或燃料。我們是最上乘的燃料抑或是平價貨?這回真要大家深深反省了!
禮儀生活的危機通常是太形式化和機械化,習慣了的未必等於是最好的。人的生活並不抽象,我們願意具體地表達出對神的敬愛,但萬一流於表面,缺乏了內心的真誠,禮儀便跟演戲無異。需知燈籠發光靠人去燃點,電燈照明需人將電源接上。我們的禮儀精神跟我們和上主密切的關係是不能間斷的。沒有愛,人何來力量互相服務。天主是愛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