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薪與義務
這事發生在某堂區。主日清晨,本堂神父依時落樓開啟聖堂大門,門外已蹲了幾位照例早到的老人家。有個婆婆看樣子等得十分不耐煩,開口問神父說:「為何要你開門呀?那傢伙不幹了嗎?」其實她是知道管堂工友姓什名誰的。「不是辭職,只是告假一天吧!」神父平靜地回答。「什麼?告假!今天是星期日,不應該讓他告假的。」這回牧者光火了:「阿婆,人家今天嫁女,應不應該請假?」這一問,對方知難而退。
故事並未完,這個頗為刻薄的教友急步上了聖堂,隨即走到聖母像前燃起新蠟燭, 擺出一副誠心禱告的樣子。前後判若兩人,真叫人吃不消。神父暗自慨嘆:「跟福音唱反調的,就是這類人!」
這是一般教會團體常見的現象,許多信徒以為自己做足「奉獻」或者交足「香油」,便有權指揮教會內的職員和工友做牛做馬。亦有些人認為讓你在聖堂謀得一官半職,自己便做了大恩人,這點尤以神職主管級人員為甚。從前教區員工的假期分配有個分別,就是職員跟公眾假期,工人只放勞工假日。今天情況已大為改善,任何在教區機構工作的人都享有公眾假期的待遇,最高級和最低級都一視同仁,應記總務處一切。希望我這一提,不會引起騷動,否則將無可避免地揭露兩個事實:一是總務處消息通傳不靈,不然只能說是首長級行政人員隠瞞事實!
談過「受薪」,那「義務」又怎樣?教會團體基本上靠義工運作,神職人員和職工只佔一個少的比例。不少神職人員對人要求非常嚴厲,稍有差池便立刻譴責,但對義務工作的人却異常寬容,就算面對非常不負責任的表現,亦一一寬恕。無他,人家是義工嘛!百忙中抽空來幫聖堂,不能要求太高。這種想法大錯特錯,因為義工心態已是過時教會觀的遺物,不是梵二後教會應有的精神。教會屬於每一個跟隨耶穌的信徒,堂區大家庭每一位成員都有份,所以凡回聖堂參與服務的教友,他們不是做義務工作,而是盡天主子女的本份。既然是人人承擔的責任,那就無「義務」或「受薪」的分別。
沒有人用槍指嚇你要回聖堂工作,一旦答應,便要悉力以赴。往往有人誤解在聖堂出入是幫神父的手,這態度有修正的必要。給面子神父最靠不住,一旦他調,服務雄心立刻冷却, 我從不賣這些人的帳。還有,傳道員理應是堂區決策層的必然成員,因為他們跟神父一樣最了解團體的情況,可惜仍有堂區拒絕他們加入,論點非常簡單:他們只是受薪職員,就算住在區內都不算數。又是「義務」抗拒「受薪」心態作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