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父無情?
某個週末,我跟好友聚舊言歡,話題由家常瑣事漸漸變得嚴肅,最後我們集中討論神父的感情生活。怎麼搞的?我關某平日在講道台上蠻有威風,很少令人打盹的; 主持講座時也算得情理並重,能跟聽眾打成一片。但這回與知己講心事談感受,却赫然發現自己詞不達意,口舌不靈。其實這個現象未必是我個人的困難,也許是一些神職人員的情況。我敢說,這個缺陷是舊制度培育下的結果。這裏,我希望集中注意力和讀者一起反省有關這方面的問題。但我預先聲明,個人的意見並不代表全體神父。文章如果能引起你的共鳴,固然高興,但假使你的見解和觀察跟我的完全迥異,那就可結論到:不是個個神父都會遇到同樣的困擾的!
基本上中國人較為內向,亦不習慣表達內心的感受,深藏不露和「忍」,是傳統解決情緒的方法。擧個生活的例子,我們上一代的父母,幾曾會跟子女討論與「情」分不開的「性」,或者教導子女處理男女之間的微妙關係?如果你的父母已做到,那你真是幸運兒了!學校在這方面的教育也一樣貧乏——所以我認識「變形虫」的構造比自己的還要清楚……結果我們大部分都是苦學的自修生!
中國人已經保守,再加上梵二前的教會培育,終於變成保守的權威。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原來神學思潮和宗教生活對上述的心態都有擧足輕重的影響。梦二前與基督教的對抗,形成神學發展的主流多以護教為主,教律為重,影響所致是《聖經》的釋經基工作疏忽。耶穌作為信友生活的模範,便要強調他神聖的一面,相對地,他的人性便給犠牲了。那個時代有誰會注意到耶穌也有自己特別喜愛的門徒和朋友。
人人都以為「博愛」是愛主的唯一特質。結果教會在神哲學上對人性的了解便流於抽象,忽略了人原來是有血有肉的受造物。從歷代教宗對社會問題發表的通諭和文告,我們不難發現人只是個整體的代號,個別的「你」和「我」是不重要的。這點我可以引證小修院時的一段生活插曲。
神長教導我們要相親相愛,但這份友誼要普及四方。還記得跟一位同學特別要好,換來的却是學長的責駡和罰抄二百句「我以後散心時不得與某人離羣獨處。」院規禁止「私交」(Particular Friendship),除了恐怕攪出同性戀外,就是認為博愛才是基督的真精神,其他的都只是自私的表現。這種理論引來的影響是深遠的。不少神父的確是謙謙君子,不過由於過往的培育不鼓勵學習彼此深入溝通,結果我們可以是相識滿天下的名人,私底下却是個找不到知己訴心聲的孤獨客!
坦白說,打從一九六四年起我便認識盧匡平神父,大家生活在同一屋簷下已有二十年以上,但直到二十一年後的今日,同袍倆人在異國重聚,友誼才有新的突破。感慨之餘,遂決定採取行動,喚醒大家正視和關注這個害苦了不少弟兄姊妹的弊病。
今天我們明白到每一位基督徒都有跟隨耶穌,傳揚福音的聖召,而兩條可供選擇的回應途徑——婚姻生活和獨身生活,在天主眼中是完全平等,沒有優劣高低之分。但從前的看法則很有偏差了……
中國人有句話:「萬惡淫為首」,教會的一位大神學家聖奧斯定對此更有親身感受——皈化前他沉溺於聲色逸樂,悔改後對情慾深惡痛絕——他慢慢把這份心情和見解化在他日後的作品中。
妄用自由,把「性」看成是自我滿足的目標當然有罪,但只顧強調不道德的一面,後果往往是產生錯覺,忘記「性」也有神聖和美好的本質。在當時那個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難怪女人被稱為魔鬼的化身、誘感的根源了。
聖奧斯定的神學貢獻的確無可厚非,但在牧靈上所留下的消極影響就太大了。似乎他不能接納《創世記》的話:「天主看了祂造的一切,認為樣樣都很好。」(創. 一 :31)這可包括「性」在內嗎?或許有人會反駁是在原祖未犯罪前世界樣樣都好,墮落後情況就差勁多了。不過,為何我們對罪的了解常常離不開「性」?是否亞當替自己辯護的名句:「是你給我作伴的『那個女人』給了我那樹上的果子,我才吃了。」(創. 三:12)依然生效?
曾經有位老前輩告訴我,他聽了四十年的告解,得到的印象是天主教教友只懂犯第六誡(毋行邪淫)和第九誡(毋願他人妻)的罪,其他的誡命則較少留意反省!
就是基於這種心態,發展到後期中古時代,教會興起了一種新的潮流——既然「性」是不潔的東西,那麼自動禁慾豈不是修德成聖的一條捷徑?這段日子修道團體的成立像雨後春筍般蓬勃,人們對守貞生活趨之若騖。教會出現了明顯的階級心態,認為過獨身生活的人比結婚的人的德行高出一籌。這兒我可隨便擧出一大堆例子來引證一番。梵二禮儀改革前,聖堂有些地方和物品對女性來說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做清潔工作嗎?已婚女人只能打掃至聖所(祭台地段)以外的地方。祭台是留給神職人員或者貞女(如聖母孝女會)等去負責。洗擦聖爵更大陣仗,有家室婦女因為有性生活,屬於不潔,連用手碰也不能。
雖然今天情況已經大大改善,但這種心態是否依然存在呢?據我所知,七十年代初期某些由修會神父管理的寄宿學校,仍舊推行禁慾政策。只不過十來歲的青少年,晚上在大睡房齊齊換衣服時,也得用一塊大牀單把自己的下身裹着。你可以美其名是保持端莊,但骨子裏的想法倒不用我解釋。看報紙嗎?也得經過長上「電檢署」無情的剪刀和加上神聖的筆墨。某女明星的衣着太過暴露,也要「整」她一下,結果成了個穿上黑色樽領毛衣的女郎!這是什麼樣的性教育,真是天曉得!
一般修道院十分注重體育運動,不單強身健體,還收「節慾」的功效。由晨早到黃昏,除了祈禱、讀書和工作,一有機會便在球塲上拼個你死我活,到了晚上一撲上牀不呼呼入睡才怪!游泳嗎?本來不成問題,但到公眾海浴塲則誘惑太大,女人通通都是吃人的鯊魚!我在小修院時已習慣在懸崖峭壁下的地方游泳,今天反而再沒有這份勇氣。究竟這種逃避的態度真能幫助青年人成長嗎?聰明的讀者一定已有答案。
談到修院生活,我無意開罪教導過我的神長,他們都是我敬重的前輩。但我得指出一個事實:長久以來,修道培育太過側重理性和神修,對發展成熟人格沒有下多大的功夫,致使七年之癢令我們頭大心細,能言善辯,且堅信分析問題是解決任何困難的起步,用靈修去提昇心神是消除一切煩惱的靈丹。畢竟這樣的跨越是危險的。
學生時代生活在温室內,受到院方悉心的照顧和保護。但出道後,面對的世界是多麼現實——你忙得再沒有時間天天運動;又或許在堂區每天與你見面接觸的人,竟然是女多於男,而且其中不乏對你滿懷好感、信任的異性,這時考驗才是正式開始。惟願當今修院的領導人對應付這個挑戰已有上策良方!
成長要付出代價,且路是漫長的。誰說抉擇沒有痛苦?也正因為這個對生命的勇敢承諾,教會才會開始從暮氣沉沉的昨天甦醒過來。我發現越來越多的同道正努力嘗試扭轉這個局面,希望為修道生活打出一條更多年青朋友慷慨回應主的召喚。其實有不少人曾經起步,可惜一遇挫折,便縮回昔日的框框,從此遁迹江湖,不問世事了這份阻力來自兩方面:一是外在因素,其次是人的最大敵人——自己。萬一對「性」和「感情」的理解錯誤了,就難怪「罪惡感」會說服自己:我還是適合度超然和不吃人間煙火的生活。若再加上外間非議的壓力,便惟有棄械投降了。
有個怪現象,一般教友可以容忍神父舞權弄勢,甚至把安全感建築在金錢之上。但幾時一見神父跟某位修女或者女教友談得較為投契和表現得熟絡,便開始在背後竊竊私語,批評他們,好像他們一定會做出壞事。對於教友善意的規勸,我們固然要銘感於心。但許多來自同道的說話:「我不敢跟異性交朋友,所以你也不能。」未知這是否自我矛盾的一種反射。
今天聖召缺乏吸引力,其中一個原因,是青年教友看見太多生活得毫不愉快的「好」神父和「好」修女,他們一生盡力過貞潔和獨身的生活,並且用工作的狂熱來麻醉自己,可惜換來的是「性格古怪、情緒失衡、脾氣暴躁的怪物」。他們對神修生活冷淡嗎?絕不。他們一般都是緊守本份的人,只不過他們忘記了一件事:除了「鐸職」、「永願」和「基督徒身份」之外,他們同時也是天父所創造的「人」擁有愛的力量和被愛的機會!
八五年四月聖召主日加州柏克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