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案記
回港翌日,晨昏顛倒。睡不着,不如回家。正午時分,走出教區中心,太陽對這個剛剛由清涼乾爽出名的三藩市歸客毫不留情。由堅道側門上街,過了馬路,還未弄清怎樣去北角;兩位警察已發見有個帶深色太陽眼鏡,手挽紅色背囊,茫然不知去向的人在東張西望……
查身份證!去哪裏?去北角。做什麼?探家人。袋裏是什麼?禮物。請打開讓我檢查……你住哪裏?我指指對面的教區中心。地址電話?天呀,我的腦袋一片空白,竟然說不出來。只說一六O八號房……警察叔叔的面色越來越難看,知道是表明身份的時候了。告訴他,「我是神父,剛剛由美國回港。」我一貫作風是,非迫不得已,不隨便使用自己的身份去討方便。理論上神父應是人民的公僕而非特權階級,但現實生活,香港社會仍是給我們這些人幾分面子的。
看過教區司鐸身份證後,友誼之花立刻盛放。神父,對不起,這是例行公事,要阻你些少時間。執法者和顏悅色。對講機接不上總部,於是打開話匣子,引出一個人人關心的話題……「神父是否比平常人容易移民外國?」是的,因為我們是專業人士,今天美加亦需要這方面的人手。那你為什麼還要回港?何不索性留在那邊發展?其實這問題已經有許多人問過我,包括在美國和加拿大的朋友。
不大認識教會生活的人,他們認為我是傻瓜,有能力去美國唸書還不把握機會;畢業後找個女孩子結婚入籍,免却九七的顧慮。面對這些善意拳拳的朋友,我唯有輕描淡寫的給他們解釋,做神父是不准結婚的,而且回港工作的挑戰性大,興趣較多。試問他們又怎能明白司鐸聖召的道理呢?至於教內的弟兄姊妹,他們挽留之情更加熱切。曾經有人動議發起簽名運動,要求胡主教把我外借,好能多為華僑教友服務。我懇求他們千萬不得輕舉妄動,否則會害死將來出國深造的師弟。美國誘惑太大,有去冇回,統統派去正統保守的羅馬!
平心而論,中國大陸政權過往的表現差,令大家沒有信心是很自然的反應。我無意引起爭議,我尊重每個人都有抉擇的自由,尤其是那些曾受共產黨迫害而萌去意的朋友。他們吃過了苦頭不是我們土生土長的香港人能了解的。不過我們身為宣教士,在祭壇前口口聲聲叫教友對天主保持信心,九七之後祂一定會照顧我們;而自己却一個拐彎遠走他方,便有點兒那個了。這與「愛國」或者「擦鞋」無關,只是最基本的職業道德而已。